•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进修、实习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1.为了规范和加强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2.进修、实习人员的界定 进修人员是指其他食品药品检验所、各生产经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来本院学习的人员(包括因阶段性或专项工作需要来院协助工作人员);实习人员是指大专院校来本院实习、见习的学生(包括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3.审批与接收程序 3.1审批程序:凡进修、实习人员,须由派出单位与本院人事科联系,人事科报经院领导同意后,通知派出单位;来院协助工作人员,须由用人科室提出申请,经人事科报院领导同意后,通知相关单位或人员。 3.2接收程序

    2013-04-11
  • 为了规范职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以下简称再教育),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工作原则 1.1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按需培养,学用一致,注重实效,服务工作的原则。 1.2 坚持品德优良,热爱本职工作,表现优秀人员优先安排的原则。 1.3 坚持在职为主,形式多样,专业对口的原则。 2.适用范围 在编在岗的职工。 3.再教育管理 3.1 再教育报考条件 3.1.1 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必须与本专业及工作岗位一致。

    2011-12-12
  • 1.总则 1.1 为了提高职工素质,促进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省院发展战略规划,结合省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在编在岗人员。 1.3 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 1.3.1 统一规划、全员培训、内外结合、分步实施原则; 1.3.2 专业对口、岗位需要、重点培养、讲求实效原则; 1.3.3 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1.3.4 培训与考核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2.组织与管理 2.1 培训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

    20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