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硼硅玻璃药用管等15项国家药包材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6635
国食药监注[2003]3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我局2003年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质量标准制(修)订计划,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制定了硼硅玻璃药用管等15项药包材标准(试行),现予颁布(见附件),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新标准施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 特此通知  附件:硼硅玻璃药用管等15项国家药包材标准(试行)目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