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7/03/21浏览次数:9742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联合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预算70万元/1年

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类别:服务;

2、用途: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的食堂服务外包;

3、所需服务人数:本项目所需服务人数不得少于14人:经理1人,主厨1人,白案1人,红案2人,配菜2人,洗菜和洗碗工2人,库管1人,服务员2人,餐嫂2人;

4、服务内容:食堂餐饮制作、餐饮内容规划、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后勤外包劳务服务;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总部在武汉或武汉有依法注册的分支机构(本地分支机构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至少有为两家及以上大型企业或高等院校提供过供餐饮服务(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出具近三年内投标人无食品中毒及安全的证明文件(药监局执法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及无与合作方关于经济纠纷和劳务诉讼情况的证明文件(可由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出具);

5、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2005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须获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F2 304室1005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资料、提供三年的(2014、2015年、2016年)或者(2013、2014年、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等及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中的各项目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一套。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F2 304室 1005室

(二)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下午16:30时整(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F2 二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10:00 时整(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招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 系 人:王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27-87705231 027-8770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