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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了解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11月29日,省局印发《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11〕435号),决定于12月份开展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摸底性监督检查。
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一是要求企业对照文件要求和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自查整改情况按要求报送省局;二是开展抽查,省局餐饮与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对部分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抽查。
这次摸底性监督检查,将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稽〔2011〕223号)的要求,重点突出5个方面内容:一是企业许可资质合法情况,人员健康管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培训教育;二是国家部署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企业原料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情况,以及原料使用及检验记录等情况;四是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五是成品储存、品质管理、产品批次检验、型式检验等情况。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假冒伪劣原料及非法添加物生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等行政措施。
省局要求,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自律,严格管理。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质量安全自查活动,认真查找企业原料及生产加工过程各重点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风险,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