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院被认定为总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4731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认定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许可检验机构编号035),获得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被认定许可检验项目范围,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行政许可检验工作,并出具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报告的检验资质。

信息来源: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