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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要求,现就我院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项目内容:法律顾问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解答,重大决策的风险性评估,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协助起草、拟定、制定、审查或者修改章程、内部规章制度;代理重大代理仲裁、复议、诉讼活动;审查合同、代理谈判、防控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活动等。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超过即作无效标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机构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或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许可证,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记录。
4、投标人指派为我院提供服务的法律顾问具备服务合同内容的专业能力,并具有从事专职律师3年以上,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经验,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聘请方投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六、报名要求
1、供应商在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符合第五项资格要求的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表》等。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9月18日期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点半~12点、下午1点~4点半,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F2号楼304室(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F区)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1日上午10点整 (8:30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10点整开始。
地点: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F2号楼2楼会议室(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F区)。
九、信息发布:本项目相关信息将在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 系 人:刘晓锋、熊芸
电 话(传真):027-87705231
联系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F区
邮 编:430075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