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通报餐饮食品抽检情况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3/01/23浏览次数:3106
分享到: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认真查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薄弱环节,排查各类餐饮食品安全潜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局于2012年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覆盖全省17个市州,选择了群众消费集中的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对消费量大、节令性强和舆情反映突出的食用油、腌腊肉、水发产品、凉拌菜和餐用具等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餐饮服务单位135家,抽检样品262批次,其中食品和食品原料145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9.3%;餐用具117个批次,不合格14批次,合格率88.0%。
  省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餐饮服务单位立案查处,并追根溯源,要求做到"五个不放过",即:不合格产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不分析透彻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不放过;今后的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查处情况及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有关餐饮服务单位立即停止加工出售、使用不合格产品,限期整改到位。
  春节即将来临,省局要求,全省餐饮服务单位要自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我排查,特别是大型宴席承办单位,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制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食品,严格做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对本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巡查,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和餐用具的监督抽检,从严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