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督导员工作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3/04/07浏览次数:2546

      4月1日,省局局长、党组书记李昌海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督导员工作。会议听取了监察室关于社会督导员工作的汇报,研究进一步加强社会督导员工作的意见。
  李昌海强调,社会督导员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开门监管,要加强和社会沟通联系,拓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渠道,集聚食品药品监管的正能量。全省系统社会督导员实行层级联络制度,各层级各负其责。社会督导员人数要适当控制,省局层面50人左右,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党政机关、高等院校、新闻媒体的代表组成。市州局层面20人,县局层面10人。市州局每年向省局书面报告社会督导员工作情况。
  他要求,要进一步研究社会督导员工作定位,社会督导员延伸了监督的触角,要进一步发挥其在收集意见、建言献策、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丰富工作载体,如专项视察、执法监督、参与调研、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要做到"三结合",和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对监管执法队伍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程度、工作作风的改进、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等;和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调研,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等;和稽查打假工作结合起来,作为观察员参加特定食品药品案件查处过程。要结合新情况修订《省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督导员联络办法(试行)》,为社会督导员发挥作用提供保障,创造条件。要为每位社会督导员订阅《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报刊,寄送省局工作简报和主要领导讲话等,以利于深入了解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社会督导员开展一次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社会督导员座谈会。每个社会监督员每年至少参加1-2次活动,提出1-2条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熊琴芝和人事教育处、监察室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