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停用紧急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3/12/17浏览次数:12058
      按照《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省直非税收入实行直缴国库改革的通知》(鄂财综发〔2013〕53号)要求, 2013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缴费系统,原“湖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停用。此前汇款至此账户的交款单位,请于12月23日前来我院办理缴款手续,年底省财政厅和银行将不再受理此项业务。
      特此通知
      (联系人:何 波        联系电话:027-8782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