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中国药典》专项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4/03/24浏览次数:11225

各有关单位:
     按照我委关于药典培训教育工作计划的安排,2014年度的《中国药典》专项培训将于2014年4月至12月期间分别在部分省(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一)通过讲解《中国药典》2015年版附录修订草案的总体思路与主要变化,使相关单位及时学习掌握有关变化的技术要点,进一步推动做好《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审订工作。
(二)通过有关专项培训,使相关部门了解和掌握药品标准制修订的原则与要求,加深对药品质量控制的理解与认识。
二、培训对象
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监督、检验、科研、教学等单位相关技术与管理人员。
三、组织管理及形式
(一)我委负责培训内容的审定,培训师资的组织与调配。为维护《中国药典》的法定性和权威性、树立药典培训的严肃性,培训大纲和教材由我委统一组织编写和审核;并由我委统一邀请,按要求遴选现任的药典委员以及我委相关部门的专家担任师资。
(二)为确保2014年《中国药典》专项培训的效果,便于培训过程中面对面的互动与交流,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各地参培人员资格审核工作。
(三)培训由我委统一组织,联合有关药监、药检等单位共同举办。
(四)会务工作由我委或委托有关单位负责。培训计划详见附件,请做好相应安排。
四、其他
(一)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与地点,请参见相关各期培训的通知。
(二)计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我委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五、联系方式
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联系人:朱延西
电子邮箱:zhuyanxi@chp.org.cn
电话:010-67079571
传真:010-67165370
附件:2014年《中国药典》专项培训计划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附件:2014年《中国药典》专项培训计划

类别
培训内容
期次
时间
地点
(1)
《中国药典》2015年版附录/通则专项培训
制剂通则、理化分析方法、微生物、生物检定和标准物质
3
4-5
北京
南京
广州
(2)
新剂型和新技术的发展对溶出度试验的影响专项培训
1
9
福建
(3)
药用辅料标准及质量管理专项培训
1
10
湖南
(4)
2014年中国药典分析检测技术研讨班
1
8
北京
(5)
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宣贯以及中国药典2015版化学药品标准技术要求专项培训
2
8
12
吉林
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