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对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告诫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5/04/13浏览次数:5724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曝光5个严重违法广告,其中涉及我省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巢之安)”,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00662。该品种在湖北、湖南、安徽、广西、河北、山东、四川、宁夏等地多次发布虚假宣传,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内容的违法广告,影响十分恶劣。
  4月3日,省局药化流通监管处约谈了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对企业严重违法广告发布行为进行行政告诫,责令企业迅速采取措施,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讲解了国家有关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法律法规。企业当场签订了《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承诺书》。
  下一步,省局将对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文号,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二是自4月3日起,对该产品在全省范围内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并移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其进行查处;三是督促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和销售人员管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