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时间:2018/04/19浏览次数:11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69号)精神,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2018年科技活动周工作的指示,定于2018年5月19日-26日举行科技活动周宣传活动,为切实做好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药品安全 强国富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药学会、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承办单位:各地药学会及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活动管理办公室: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18年5月19日—26日

四、活动内容

(一)主场层面:中国药学会联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开展,共同制定《主场层面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附件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地药学会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参照主场层面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科技周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地药学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人员保障,做好安全防护,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请于2017年4月17日前上报活动联系人信息(附件2)至活动管理办公室。

(二)增强活动影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报道。统一的活动形象及科普资源可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www.nifdc.org.cn)、中国药学会(www.cpa.org.cn)、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www.cmei.org.cn)官网下载。

(三)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药学会注意总结活动成效和经验,于6月1日前提交活动统计表(附件3)和总结报告(附件4)电子版。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地提交的总结材料进行活动评估,对积极组织和开展科技周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六、联系方式

活动管理办公室: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

联系人:韩青青、张蕾

电话:010-65660788转163或178,18810756087

传真:010-65661656

邮箱:drughuloo@126.com

附件1:中国药学会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pdf

附件2:主场层面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docx

附件3:2018年科技活动周活动联系人信息表.docx

附件4:2018年科技活动周活动统计表.docx

附件5:2018年科技活动周活动总结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