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组织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集中学习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5/08/12浏览次数:7569

      8月7日,省局组织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集中学习,省局局长李昌海作专题辅导讲座,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
  李昌海从新食品安全法体现的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新法的继承与创新以及新法的挑战与应对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他指出,新食品安全法是在我国全面推进“四个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中出台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了凸显依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各方责任、提出风险治理、实施全程控制、加强社会共治和强化重典治乱的法治理念,对于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他特别针对新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定、新措施和新要求,阐述了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宽与窄、高与低、粗与细、长与短、多与少、普与特、上与下、左与右、严与松、重与轻的十大对比关系,并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对监管工作的新要求,指出要以创新监管理念回应监管能力不足的挑战,以完善监管机制回应监管职责不明的挑战,以创新监管方式回应监管手段不新的挑战,以强化监管问责回应监管作风不实的挑战。最后,他要求省局机关带头学好新食品安全法,注重把握法律条文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将法律内容烂熟于心,并联系工作实际,准确运用法律规定。
  本次授课是省局宣传贯彻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系列活动之一。按照省局《关于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总体方案》精神,从8月10日至12月20日,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分别组织新食品安全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在全省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