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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下发《关于表扬2021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的通报》、《关于表扬2021年度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有关单位的通报》,对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予以通报表扬。
2021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中,省药监局按照国家局药品抽检工作统一部署,省药检院紧紧围绕监管需求,严格落实问题导向和风险防控原则,顺利完成国家药品抽检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地方药品抽检工作,在发现及消除风险隐患、持续提升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省药检院在抽样工作和质量分析工作中表现突出,被国家药监局授予“抽样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质量分析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称号。
同时,2021年国家化妆品抽检工作中,省药监局和省药检院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监检结合,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顺利完成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的各项工作,在及时发现化妆品质量问题及安全风险、提升化妆品监管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省药检院高质量地完成检验任务,积极开展检验质量分析工作,并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提出建设性意见,受到国家药监局予以通报表扬。
2022年,省药检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及药化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提升抽检工作效能和服务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为保障公众用药用妆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