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院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 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工作措施
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7/27浏览次数:7475

7月26日下午,省药检院党委书记徐文林主持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长春长生疫苗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局有关要求,通报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中国狂犬疫苗事件的媒体声明和国务院调查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处置的最新情况。院党委委员、院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迅速行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一是配合省局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管。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派出业务熟练、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局对疫苗生产企业原辅料、生产、检验和批签发等进行全流程全链条检查工作。院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应急检验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应急检验工作万无一失。

二是严格血液制品批签发的管理。严格按照《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有关生物制品企业的批签发管理,督促生产企业落实生物制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批签发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是加强各类检验检测工作。各业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严格执行检验周期,确保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检验检测报告无误。对检验检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报告,会商研究,有效处置。

四是做好释疑解惑工作。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要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正面宣传引导,释疑解惑,普及疫苗安全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