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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做好我院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政府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院拟采取比选方式遴选6家采购代理机构,现将开展采购代理机构的比选工作进行公告。
一、资格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二、比选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一)投标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三)公司简介(资格、资信、组织机构、人员结构、获奖情况以及制度建设情况)。
(四)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2022年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来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七)比选文件正本1份,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递交比选资料的时间、地点
请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递交比选文件即可。递交的比选文件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一)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0日下午14:00。
(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F2栋2楼
(三)联系人:申炜 027-87705212
四、选取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由项目采购工作组按照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3年8月14日
附件:打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