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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依托于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批重点实验室之一,重点实验室旨在促进中药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中药全产业链质量控制技术及标准体系重大共性问题和中药检测新技术发展迫切需求,综合运用现代生药学分析技术,以中药生产加工及运输贮藏全过程质量控制薄弱环节为研究对象,开展中药质量评价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研究,为促进中药标准化建设及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质量监管基础储备和技术支撑。
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重点实验室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扩大开放交流,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等规定,围绕重点实验四大发展方向(方向一:中药质量追溯体系构建;方向二:中药资源与品质评价研究;方向三:中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方向四:中药质量控制与风险评估),结合湖北中药产业发展需求,特设立开放研究课题,欢迎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科技工作者进行申报和合作研究。
一、资助方向及范围
(一)重要中药资源品质评价研究
以湖北特色道地中药为研究对象,针对种质资源评价、趁鲜加工规范、质量等级评价、有害残留监测等开展中药质量控制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二)中药活性评价的创新技术与方法研究
基于中药化学成分的复杂性、药理作用的多样性和药物多靶点的作用机制,采用活性评价的创新技术与方法,对中药材和中药复方制剂的质量控制进行研究。
(三)中药质量控制新标准研究
开展中药材团体标准、ISO中医药国际标准、湖北省道地药材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研究,解决中药质量控制新标准研究的关键技术问题。
二、经费额度及使用范围
共择优开放2~5个课题,每项开放课题支持经费额度为3~8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2024年1月1日﹣2026年12月30日)。资助内容为开展项目研究所需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论文版面费、专家咨询费以及相关的差旅费等。获批后项目经费一次性拔付。课题经费需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支付其它与项目无关的费用。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有固定工作单位且非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联合单位工作人员,一般应为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独立工作能力的中药质量控制领域的科研工作者。申请人应得到所在单位的同意,副高级以下职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时,需有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同行科技人员的推荐。鼓励申报人与本实验室成员合作申报。
(二)申请人必须为开放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
(三)研究课题应具有明确的成果目标、前沿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四、申请流程
(一) 申请人请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请书快递给联系人(一式三份,A4纸正反打印),同时提交申请书word版至邮箱410993774@qq.com。
(二)本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一周内通知申请者。
(三)申请者在接到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批准通知后的15日内,应与本实验室签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成果管理
(一)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归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所有;
(二)课题产出的论文均应署名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湖北),武汉430075”,英文名称为“NMPA Key Laboratory of Quality Control of Chinese Medicine(HuBei),Wuhan 430075, China”,同时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湖北)开放基金资助”,英文为“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the NMPA Key Laboratory of Quality Control of Chinese Medicine(HuBei)”。未署本实验室名称及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六、申请书寄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玲
联系电话:027-87705212
电子邮箱:410993774@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邮政编码:430075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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