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报废资产回收商的公示
来源:资产部发布时间:2018/11/14浏览次数:21126

我院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要报废处置,部分为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特征集回收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收商报名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获取资料时间及方式

1、获取资料时间:2018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0时~4:00时。

2、资料获取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资料递交时间

1、资料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30时~4:00时。

2、资料必须按评分标准的顺序装订、加盖公章后密封递交。

四、联系事项

名  称: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  址: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F区F2栋2005室

联系人:韩女士

电  话:027-8770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