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第五批)的公示
来源:湖北省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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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和《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5号)有关要求,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五批17个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30天。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侯俊杰

联系电话:027-87705208 13517218237

电子信箱:hbzycbz@163.com

收文单位: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

邮编:430075

附件:1.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品种目录(第五批17个)

2.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第五批)

湖北省药品标准专家委员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品种目录(第五批17个)

序号

标准名称

1

大黄炭(药用大黄)配方颗粒

2

山慈菇(杜鹃兰)配方颗粒

3

千里光配方颗粒

4

毛冬青配方颗粒

5

白茅根配方颗粒

6

冬瓜子配方颗粒

7

地龙(参环毛蚓)配方颗粒

8

沉香配方颗粒

9

金莲花配方颗粒

10

狗脊配方颗粒

11

炒九香虫配方颗粒

12

南方红豆杉配方颗粒

13

穿破石(构棘)配方颗粒

14

烫水蛭配方颗粒

15

鹿角胶(马鹿)配方颗粒

16

醋没药(天然没药)配方颗粒

17

醋芫花配方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