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适用范围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及《2021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我院受理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国家及省级监督抽检化妆品异议复检样品。 二、时限要求及需提供的资料 初检机构自接到复检受理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备份样品移交我院,由复检申请人、初检机构及我院三方确认后,办理样品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复检手续视为放弃复检。 我院综合业务部接到初检机构备份样品后,通过拍照对备份样品外包装、封条等完整性进行确认,核对样品状态、样品信息(品名、批号、生产单位、供样单位、包装规格、数量、效期、检验检测目的、检验检测项目、检验

    2021-09-22
  • 合同检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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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国家标准及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的检验事项,按合同检验办理。 2.委托单位应出具合同检验申请函(在我院外网下载),具体说明委托品种、委托原因、检验方法、检验项目。 3.办理合同检验的人员应熟悉所送样品特性及所附资料内容,详知送检目的。办理时应按要求填写《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合同检验申请表》,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4.合同检验须提供检验方法,我院按提供的方法进行检验。不能提供检验方法的,应会同我院确定检验方法并予以确认。 5.除特殊情况外,样品量应为一次检验用量的三倍,检验周期原则上为30个工作日内。若因检验方法不成熟或其他原因造成重复试验的,应酌情提供更多的样品,

    2017-09-07
  • 1.概述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在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由生产企业向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交备案资料,履行备案手续。备案资料里应含有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我院是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之一。 2.适用范围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 3.送检资料要求 3.1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委托生产的请提供其他委托方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2 HBSYJ-D-QRT-256-12(00) 国产非特殊用途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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