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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总局含铝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的总体部署,省局近期在全省开展了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为进一步明确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省局发布了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通告。 通告要求全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要求,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同时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馒头、包子、花卷、面包、发糕、面条、粉条等)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
2015-07-23为杜绝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原料及其产品被重新改换包装后再次流向社会,危害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7月21日上午,在沌口经济开发区洪山村垃圾中转站,省局对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及使用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生产的保健食品“名实牌金芯宝胶囊”进行了监督销毁。 本次共销毁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5桶共104.1kg,销毁“名实牌金芯宝胶囊”成品1310盒、半成品50.46万粒。不合格银杏叶提取物系武汉名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从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购进,并以此为原料用于“名实牌金芯宝胶囊”的生产中。 下一步,省局将进一
2015-07-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经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执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湖北省发行工作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指定湖北省唯一发货点湖北省人民卫生出版社负责发行,省院情报信息中心协助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请各购书单位赴湖北省人民卫生出版社开展药典采购工作,其他机构发行的药典无法保证其权威性及准确性。购书单位请仔细填写附件内征订回执,并发送至邮箱35732086@qq.com
2015-07-147月7日,省局正式在官网开通“食品抽检信息”专栏。专栏的开通,便于广大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媒体等查询各级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包括产品抽检是否合格,产品标称的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地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样品的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和标准值等内容。 目前,已发布2014年至今的食品抽检信息共18期,还发布了儿童节、中秋节、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等消费警示。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07-14为进一步规范含铝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省局决定从7月上旬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曾经使用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为原料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膨化食品、小麦粉及其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加工经营馒头、花卷、包子、焙烤食品等的餐饮服务单位和现制现售单位等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执行情况。期间,省局将对重点品种开展监督抽检,对监督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惩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省局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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