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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药品检验所: 现将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药检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于9月10日前将调查表及其电子版(附件下载)一并报省药品检验所。
2009-09-028月20日,湖北省药品检验所所长陈维信、办公室主任朱永全一行在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立春副局长的陪同下,对随州市药品检验所贯彻落实2009年全省药品监督检验工作会议精神及实验室改造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陈维信所长在听取随州市药品检验所的工作汇报及实地查看实验室改造的基本情况后,要求随州市所认真落实十堰座谈会精神,在实验室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三品”检验检测工作的特殊性,拟定出切合当地“三品”检测工作实际的实验室改造方案,确保新的职能到位后能全面承担起检验检测工作。
2009-08-24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培养基订购流程 1、查询 需购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培养基的使用者请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网站()查询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培养基的编号、名称、规格。 2、填订单 从我院网站(http://www.hubyjs.org.cn/)下载《药品标准物质订单》、《培养基订单》并准确填写编号、名称、数量及申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3、订购 电子订单发送至biaozhunpin@163.com邮箱,同时,纸质订单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院总务(设备供应)科,传真电话为:027-87275456。 4、取货通知 到货
2010-12-29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供应管理办法(试行) 1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药品标准物质供应工作,更好地为药品检验、科研、生产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供应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 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院)为国家药品标准物质二级供应单位,负责向本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科研单位等使用者供应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对非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科研单位,原则上不予提供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3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应严格执行。 4 省院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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