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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含麻黄碱类制剂的生产经营行为,防止流弊事件发生,目前,省局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在日常监管基础上,进一步查清含麻黄碱类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的购进、储存、使用和销售情况,重点核查含麻黄碱类制剂的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情况,应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对通过"挂靠经营"、"走票"等方式购销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药监部门应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药监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在案件调查中,药监部门要密切合作,积极配合,保证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州局科(处)室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安监、市场、稽查要形成环环相扣,无缝链接的监管体系。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各级药监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相应职责,严格审查,严格监管,严格把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彻查,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若发现问题不报告、发现异常情况不调查或调查不认真,致使含麻黄碱类制剂流入非法渠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