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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 日,《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在实施之际,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襄阳市政府举办《规定》培训班,各县(市)区药监局、卫生局局长、分管法规工作副局长、法规科科长,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院长、分管院长、药剂科主任、制剂室主任等300多人参加培训。荆门市局系统解读《规定》,阐明出台《规定》的重要意义,同时也给全市药品使用单位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孝感市局召开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组织学习了《规定》,并就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现状、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座谈。潜江市局通过局机关"科长论坛"集中授课学习等多种方式的学习,要求每个执法人员把学《规定》与药品监督检查相结合,学实、学透、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天门市局采取五项措施宣传贯彻《规定》:一是开展《规定》学习讨论活动,二是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规定》,三是开展上街宣传活动,四是与市法制办和市卫生局联合对全市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五是计划在8月份开展一次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专项整治。武汉、黄冈、荆州、咸宁、随州、仙桃等地也开展了学习培训活动。
为便于广大药品监管人员更好地学习、掌握和贯彻实施《规定》,便于药品使用单位更好地了解、遵守《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赠送了《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释义与应用》一书。该书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绍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昌海担任主编。该书对《规定》作了详细的解读,力求反映条文的立法原意和精神,解读条文的内涵,并指出贯彻执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截止8月6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向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赠送10000余套,受到各地的欢迎和好评。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