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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建设,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经营,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013年,省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含示范景区)、示范单位(含红旗食堂)创建活动。
2013年省级示范创建工作将着重推进工作创新,提升创建内涵。省局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示范创建工作平台和载体,注重实效,大胆创新,提高示范创建的先进性、有效性和持久性。省局将与市、区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示范单位共建活动,树立和培养立得起、站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示范先进典型,不断提升示范创建内涵。2013年11月,省局将组织专班人员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示范街、示范单位进行考评验收,并进行严格考核,实施动态管理。对已授牌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对现场检查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于3个月内整改到位后再申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或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按创建工作有关要求,视情节给予通报、取消示范称号等动态管理措施。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