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证据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时间:2017/12/11浏览次数:9006

为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指导,提高全系统执法证据意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证据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18年1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证据规则》反馈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010-8833078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