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召开批量涉刑案件研讨及两法衔接座谈会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5/08/12浏览次数:8017

      8月4日,省局召开批量涉刑案件研讨及两法衔接座谈会。会议邀请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双打办、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的有关领导和专家,以及黄冈、武汉、孝感等市州局领导及稽查部门负责人座谈。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与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专家就省局通报的9起涉刑案件进行了会商和研究。认为,这9起涉刑案件基本具备移送条件,应向公安部门移交。移交案件可以采用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向公安部门直接移交等方式,同时应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两法衔接平台现已覆盖全省,延伸到市县,及时完整录入相关信息是最好的两法衔接措施。专家建议,公安部门派驻联络员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点对点联系。对两法衔接中遇到的移交难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等部门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备忘录。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可以采用联合开会、联合办案、联合培训、联合发文、联合统计、联合督办、联合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合作。省公安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统筹解决全省两法衔接所需办案经费、检验经费难题,从深层次打通两法衔接的经费障碍。
      朱与杰强调,全省系统要从案件管理、两法衔接、严格纪律、公开曝光等方面推进全省的大要案查处及两法衔接工作。他指出,在案件管理方面要一级管一级,重大案件要延伸下管一级。省局将对各市州局的案件查办力度排序,以执法成绩论英雄,以案件查办比高低。落实大要案奖励、执法有功人员奖励、举报奖励等制度。推进稽查信息化,提升执法效能。落实双打考核,推动执法。在两法衔接方面,全省系统要采取联合培训、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实现证据、资源、信息共享。对于涉刑案件应移尽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部门的监督。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