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为10名老党员 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07/02浏览次数:6933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五十余载初心不改。6月30日,院党委书记、院长姜红,纪委书记徐琦,党委委员、副院长曹全胜分别带队,为林福荣、高政文等10位党龄50年以上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姜红同志代表院党委向获得纪念章的老党员表示祝贺和敬意,表示纪念章蕴含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含义,不仅是一项荣誉,更包含着党员50年的信仰和坚守,表达了党员对党的拥护和支持,也表达了组织对老党员们为党和国家作出贡献的肯定和对老党员们的关怀。希望老党员们继续发挥余热,支持药检事业发展、支持药品检验工作,老有所享,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老党员们对院党委的关心表示感谢,并祝愿省院药检事业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