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院被国家药监局命名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来源:党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1901

2023年10月9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命名第三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简称省药检院)位列6家单位之一,成为我省首个被国家药监局命名的“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2021年,国家药监局印发《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建好用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出部署。省药检院2021年底递交创建申请资料,2022年4月被国家药监局确定为“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单位”。

创建工作启动后,省药检院在国家药监局、湖北省药监局正确领导下,按照《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阵地建设为抓手,以普法活动为载体,以“两法两条例”为重点,坚持面向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根据国家药监局调研指导意见和要求,省药检院于2023年8月完成创建计划,并提交验收申请资料。目前,省药检院已初步建成光谷院区为主阵地,企业、社区、协会为主要宣传点,以普法活动为主体,局、院网站、公众号为延伸,以我为主、多点辐射、目标导向、形式多样的“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