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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以来,我院持续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安全用药月、药品监管“两法两条例”宣传系列活动。岁末年初,我院再次走进东湖高新区九峰街王店社区、武昌区中南街涂家岭社区慰问社区居民,启动新年药品监管普法宣传活动。 为减少活动人员聚集,我院转变宣传思路,采取为社区制作宣传栏,在社区广场设立“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专栏”展牌的方式,变短期活动为长期宣传。通过向社区人员进行《中国药品管理法》、《中国疫苗管理法》及公众安全用药提示宣传,提高社区人员法治意识,丰富社区人员用药安全知识,让宣传主体由专业人员向社区人员扩展。 现场宣传活动结束后,我院不断收到社区发来信息。其中,既有社区人员向
2023-01-0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和海关总署缉私局督导调研组一行4人,在国家总局稽查局巡视员贾建国的带领下,到我省就冷冻肉制品违法案件查办、食品违法犯罪“行刑衔接”等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7月2日,督导调研组听取了省局和部分市州局关于今年以来冷冻肉制品违法案件查办总体情况和全省食品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情况汇报,就冷冻肉制品违法案件查办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对案件查处注意事项、违法犯罪证据固定、案件定性、处罚依据等进一步明确,对冷冻肉制品违法案件查办和食品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提出要求。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
2014-07-21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和《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5号)有关要求,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四批50个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30天。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侯俊杰 联系电话:027
2022-12-30近日,东湖分局参加由武汉光谷生物城医药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组织的“新药(医疗器械)项目IND注册申报讨论会”,积极探索产品注册申报早期介入服务模式,并就省局正在开展的助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内容与该平台进行了沟通,逐步完善“五大子服务平台”建设中的“第三方服务平台”的新药申报服务功能,加速医药创新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实施。 东湖分局将在省局支持下,协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在生物孵化、临床试验、药物研究、新药申报、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等方面引入专业、独立、公正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在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创新和产业集约发展等方面提供专业的、便捷的和
2014-07-09近日,省药检院收到国家药监局发来的感谢信,对我院2022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及我院中药检验研究中心徐玲同志在文件制修订、分析研判等工作中的贡献表示感谢。这是我院自2008年开始承担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以来,连续15次获得国家药监局表扬。 2022年,省药检院积极主动承担6个国家药品抽检品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抽样量和检验量均创下三年新高,其中,3个国抽品种入围“2022年国家药品抽检质量分析报告评议会”并获得优异成绩。 近年来,省药检院高度重视药品抽检工作,科学严谨做好药品抽检工作计划,组织部门扎实做好培训工作,在高质量完成国抽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国家药监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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