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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各岗位人才队伍,解决我院日益发展对高质量专业化人才的迫切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基本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程序、严守秘密、严肃纪律,保证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其中化药检验1名,包材及辅料检验检测1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满足招聘岗位的所有需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2023-09-189月12日上午,省药检院党委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汉业到会指导。 会前,院党委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认真研究确定典型案例并深刻剖析,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 会议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对
2023-09-13我委制定了灵芝孢子湖北省药品标准,并对《湖北省中药材质量标准》2018年版金莲花质量标准进行了修订,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定的灵芝孢子、金莲花质量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天。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邮编:430075 &nbs
2023-08-24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和《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5号)有关要求,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完成第五批17个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审评工作,现予以公示。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湖北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30天。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反馈来函需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侯俊杰 联系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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