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食药监办[2003]3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当前中药饮片存在无包装或包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情况,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生产中药饮片,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严禁选用与药品性质不相适应和对药品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包装材料。 二、中药饮片的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中药饮片的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三、中药饮

    2010-12-13
  • 关于启用新的保健食品各种申请表相关事宜的公告 国食药监注[2003]29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31号),我局已于2003年10月10日起开展保健食品申报受理审批工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12月1日起,保健食品的各相关申请表格一律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新表(见附件),有关申报单位可以从我局网页(网址:www.sfda.gov.cn)下载保健食品相关申请表格。为规范申报资料,请按下列要求使用下载的表格: 一、申请单位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格式应与网上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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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食药监注[2003]2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前已批准生产和临床研究的新药的保护期的通知》(国药监注[2003]59号)、我局《关于发布新药监测期期限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3]14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02年9月15日以后批准新药的保护期、过渡期或监测期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2002年9月15日以来批准的新药,尚未确定保护期、过渡期或监测期的,按其申报与审批情况分别予以确定,并自该新药证书或生产批准之日起生效。具体品种见附件。 二、对处于过渡期内的新药,我局不受理其他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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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食药监办[2003]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以下简称血袋)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上市产品的质量,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关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规定的补充通知》(国药监械〔2001〕583号)中规定,申请血袋注册的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含保养液血袋的能力。最近一些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此规定在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来文请示,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目前血袋生产企业的现状,对于生产含保养液的血袋的企业,要求必须具备生产保养液的能力。除对血袋要按照医疗器械监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外,对其生产的保养液还必须按照药品监管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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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药监注函[2003]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2年12月4日下发的《关于实施(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药监注〔2002〕437号)规定:2002年12月1日以后变更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变更药品生产场地的补充申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全部结束以前,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鉴于目前药品批准文号换发工作基本结束,经研究,现将上述补充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03年9月1日起,凡已换发批准文号的药品变更生产企业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变更药品生产场地,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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