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十批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的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8918
国食药监市[2004]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审核,认定《中国药品监管》等6份刊物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见附件)。
《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现已更名为《医院管理论坛》,经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新共同核准,取消《国外医学医院管理分册》作为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资格,确认《医院管理论坛》(CN号:11-4830/R,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京海工商广字第0299号)为可以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
附件:允许发布处方药广告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