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神补脑口服液等12个品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并中止其药品批准文号效力的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6681
国食药监注[2004]5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关于被中止批准文号效力的中药品种换发批准文号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4〕583号),现公布安神补脑口服液等12个品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并中止其药品批准文号效力的品种目录(附件)。 在同品种保护期内,上述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效力仍然被中止,有关药品生产企业不得组织生产和上市销售。 违者按照《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按假药查处。 特此通知。 附件:安神补脑口服液等12个品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并中止其药品批准文号效力的品种目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