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提供中药注射液标准提高工作相关样品与资料的通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3699

鄂药检业字[2007]  076  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药典委员会国药典中发[2007]46号“关于印发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拟对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进行全面提高,提高内容包括建立和完善专属性鉴别,有关物质检查、安全性检查、含量测定,成品指纹图谱、中间体质量标准及指纹图谱,我所承担了部分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的提高工作,其中涉及你单位的品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国家药典会要求完成时限为2007年6月前,请贵单位尽快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

1.完成中药注射液质量标准提高品种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我所。

2.各品种相关资料

  (1)生产的详细工艺步骤和参数

  (2)原药材来源及产地

   (3)辅料标准及来源

   (4)成品、中间体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独家生产的自行研究品种需提供指纹图谱标准模板及电子文本)

   (5)药材指纹图谱标准及起草说明

3.成品三批、中间体(统一工艺后的产品)1~3批(独家品种3批,多家品种1批),成品每批不少于500支,中间体每批不少于1000ml(每批至少3个独立包装)。提供投料用的药材(各200g),辅料(各100g),同时厂方应预付该品种的验证费。

    本次工作时间紧迫,请贵单位积极配合,以便我所能按照完成药典会下达的任务。对于不参加(5月20日前不予答复的视为不参加)、不报资料及不能提供大生产样品的相关生产企业,我所将上报国家药典会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意见处理。

    附件:中药注射液质量标准提高品种调查表

    联系人:聂晶、徐玲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54号

  电话:027-87272513    传真:027-87279953

    邮编:430064     E-mail:YJSZYS@TOM.COM

湖北省药品检验所中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