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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检验所 二OO七年六月六日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中检药 [2007]668 号
关于《药品检测车数据管理平台》
试运行的通知
北京市、重庆市、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云南省、广东省、贵 州省、黑龙江省、吉林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浙江省、山东省、宁夏自治区、江苏省、 陕西省药品 ( 食品药品 ) 检验所 :
为加强对药品快速检测数据的管理 , 实现对药品检测车数据资 源的采集、更新、统计分析等的分级授权管理 , 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测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 国食药监市[2006]305 号 ),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 以下简称 : 中检所 ) 近期完成了《药品检测车数据管理平台》软件的研发。 2007 年 4 月 19 日中检所在北京对已配备药品检测车的 21 个省级药品检验所技术骨干进行了本软件的技术培训。现《药品检测车数据管理平台》 已在中检所网站主页() 开通并投入试运行。
请你所组织本省 ( 区市 ) 各药品检测车使用单位做好《药品检 测车数据管理平台》的用户注册、开通及软件使用工作 , 并于 2007 年 7 月 1 日前利用《药品检测车数据管理平台》上报《药品检测车 车载信息系统》运行的所有数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药品 药检 药品检测车 通知
抄送:北京市、重庆市、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云南省、 广东省、贵州省、黑龙江省、吉林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浙江 省、山东省、宁夏自治区、江苏省、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2:我省各地市药检所初始用户名和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