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执法技能比武活动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07]95号)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6799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检所: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药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队伍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加强和规范药品监管执法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1月下旬开始,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集中开展执法技能比武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我省药监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执法技能比武系列活动,掀起学习药械监管法律法规、苦练业务、苦练技术、苦练执法本领的热潮,营造比学赶帮、争先创优的氛围,努力打造依法行政、公正高效、业务精良、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切实履行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职责。
  二、竞赛内容
  1.案卷评审:各参赛单位准备5个典型案例的案卷参与审评,并自选一个案例进行交流(参赛单位须将交流案例制作成幻灯片)。
  2.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及行政执法常用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3.检验检测方法创新评审。
  4.对药品检测车外观的统一标示作具体安排。
  5.部分市州县执法技能的经验交流。
  三、参赛人员及评奖办法
  1.参赛人员:由各市州局分管领导带队,选派三至四人组成代表队参赛。
  2.评奖办法:根据各代表队的案卷评审、知识竞赛、检验检测方法创新的评审结果,综合评选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秀奖若干。
  3.评分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检验检测方法创新”评分原则。
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制定。
  4.评委组成:按竞赛活动类型分别组成相应评委会。评委会由各市州局分管领导、省局及省药检所有关人员参加。
  四、竞赛地点及时间
  地点:武昌
  时间:
  1.竞赛内容的第1、2、4、5项定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内容的第3项于11月22日进行(各市州药检所的评审材料已报省药检所)。
  各地要认真组织此次活动,比出成绩,赛出水平,以此促进交流和提高。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