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 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所有地址: 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F区邮政编码: 430075
鄂ICP备06013725号Copyright 2024 内容未经允许 严禁转载主办: 省院质管部(信息中心)
国家邮政局“关于加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寄递物品安全工作的通告”以及中国邮政公司有关通告规定,2008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全国邮政系统和各寄递企业暂停收寄液体类、粉末类、化工类等物品。
根据上述规定,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现决定暂停邮递标准物质。请各省、计划单列市药品检验所及制药、科研等单位制定好标准物质使用计划,尽量在2008年7月1日前完成奥运期间所用标准物质的订购。对于一次订购重量超过5kg的,由我所负责运输。
特此通知。
转自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200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