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迅速部署2008年问题奶粉再清查行动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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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1日,根据省政府部署,省食安办组织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有关领导和专家,对武汉市城区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暗访,重点检查乳品质量情况,确保食品安全。

据了解,近一段时期,省外一些地方查处了几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超标奶粉均是使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原料生产所致。为此,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1月30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调要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主动出击,彻底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尤其是要开展彻查2008年问题奶粉专项行动。

1月31日的清查活动未发现全国通报的六种问题乳品。为彻底消除隐患,防患未然,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省政府决定从1月31日至2月10日,开展集中清查突击行动,一是彻底排查本地乳品、乳制品厂家是否存在把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作原料添加到产品中的情况;二是追踪最近公布的外地问题乳制品的流向,看在我省的市场上是否存在;三是对现存的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检验的乳粉一并进行清查并彻底销毁,确保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存放、不使用、不隐瞒可能含三聚氰胺问题的奶粉。

省政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清查责任。专项行动由省政府主管领导同志亲自挂帅,省食安办具体组织实施,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并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县级各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承担直接监管责任。二、狠抓清查任务落实,不留死角。对辖区内所有乳粉生产企业和以乳粉为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进行逐企业、逐批次、逐产品全面清查。对发现的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和所有现存的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未经检验的乳粉,立即就地封存并依法销毁,严防问题乳粉流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三,加大追查力度,严肃追究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各部门要互相通报情况,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主动介入,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同时组织彻底追查问题奶粉来源和数量,依法从重从严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对失职渎职的,各级监察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建立每日报告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奶粉案件,各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2小时内将案件情况报告同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接报部门要立即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上级和省级相应部门。五,注重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科学合理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正面宣传,曝兴查处的典型案件,稳妥开展舆论引导。

(信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