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初见成效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2/04/09浏览次数: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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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2月份以来,全省组织开展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已全部结束,各市州局已对前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与评估,省局将于4月份召开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现场汇报会,研究集中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重点。从前阶段各地工作情况看,全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的知晓度明显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逐步提升,药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一是责任分工进一步落实。在前一阶段的整治活动中,各地均成立以一把手为负责人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加大集中整治行动的协调力度,对内注重整合安监、稽查、市场、法规、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力量,对外积极争取公安、工商、税务、商务、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密切配合,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大案要案查处等环节形成合力,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将集中整治工作向政府分管领导专题汇报。
  二是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月27日下发实施方案,全省17个市州局均在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专班,分解了工作任务。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主要针对药品生产、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等环节,重点整治生产销售假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主要瞄准高风险及价格倒挂的品种,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单位,抓住城乡结合部、农村等薄弱地区。省局要求各地要有效运用举报投诉电话12331平台,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积极发现新案源,抓住案件线索,坚持一查到底,深查深究,依法严查彻查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力求做到整治一个、规范一片,查处一起违法行为、教育一批涉药企业。
  三是社会知晓度进一步提升。省局于2月底和3月初分别召开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视频动员会和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对各市州局相关人员和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法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并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会后各市州局组织监管对象召开专题推进会,确保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从业人员全知晓、全参与、全行动。省局在网站上开辟市州局专栏,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接受社会举报,并及时对各地前段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报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交流与学习,扩大集中整治活动的影响范围。
  四是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在此次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开展过程中,省局为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自律、诚信、守法意识,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公布了全省277家医药企业红黑榜,其中曝光了2家失信企业,并对22家企业给予警示。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开展情况,一方面,加大对企业培训和指导力度,及时整改自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引导药品企业开展了签订药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诚信建设活动,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落实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消息来源: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