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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严厉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已经查证属实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假药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其中,有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已停产企业参与生产假药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药品经营企业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2011-12-1212月2日,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档案管理工作通过了湖北省档案局组织的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省特级评审,被授予“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省特级”光荣称号。随州市所自2009年1月获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省一级称号后,立足创建机关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省特级,狠抓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档案专、兼职人员业务培训,修订各类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了档案工作管理水平,使档案管理工作逐步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 (消息来源:随州市所)
2011-12-06经过半年试运行,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于11月28日正式启用08版药品检验管理系统,完成了信息化建设、质量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新的跨越。 黄冈市所是全省率先使用99版药品检验管理系统的地(市)级药检所,高度重视信息化管理与硬件建设。随着检验业务的扩展及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99’版药品检验管理系统已无法满足药品检验信息化和质量管理规范化的工作要求,难以适应即将开展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新业务的需要,为了不影响药品检验工作,避开检验工作高峰时段,黄冈市所选择在7月份安装调试新版软件,通过近半年的试运
2011-12-0511月25日,省局傅铁成副局长一行来我院开展专题调研。在听取了我院关于编撰《湖北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2011年版)等有关工作汇报后,傅铁成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医院制剂标准审定、复核等相关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编委会要加快推进标准制订工作,尽快确定收载品种,起草凡例、附录,积极准备标准审稿工作。二是确保标准质量,使所制订标准能代表我省医院制剂水平及其发展方向。三是积极加强沟通协调,保证编写工作顺利快速推进。 省局注册处朱晓春处长、省院领导李丹平、姜红、郑小燕及
2011-12-0111月23日,省局刘汉卿副局长、傅建伟副局长来我院考察指导工作。在视察看望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听取院党委书记李丹平关于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工作情况汇报后,刘汉卿副局长、傅建伟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院在2011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详细了解了我院在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和监督检验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我院认真谋划2012年工作,统筹规划,科学发展,打牢基础,提升能力,充分发挥省院在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测方面的技术龙头作用。 省院领导李丹平、张立群、姜红、余庆斌、郑小燕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20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