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药品检测车运行小结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0/12/13浏览次数:7277

    药品检测车作为“监检结合”的重要平台,在国家局、省局和中检所的共同关注下,于4月8日抵达我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全省药品稽查及检测车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检测车的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其流动性强、车载信息量大、近红外检测快速无损伤的巨大优势,针对我市药品市场状况,率先成立了药品检测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药品检测车专班人员工作会议,研究讨论药品检测车运行及运行前的准备工作,并先后出台了《十堰市药品检测车及车载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十堰市药品检测车运行实施方案》、《十堰市药品检测车考核方案》及《十堰市药品检测车年度运行计划》和《十堰市药品检测车试运行方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市药检所一方面克服资金困难,为检测车配备了必须的仪器设备,另一方面由分管领导挂帅,加强对检测车的领导工作,为检测车的顺利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药品检测车于5月18日开始运行,截止7月8日,在城区和郧县共运行29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99家,筛查药品669批,发现可疑药品57批,建议监管部门核查15批,靶向抽样42批,目前完成法定检验12批,其中10批为不合格药品。
    通过两个月的运行,药品检测车的监管效能已初步显现,但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如:2005年取得批准文号的药品基本上无相关信息,企业间重组、更名后相关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输入信息与信息库不符。二、检测空间狭小,实验操作不方便。 三、药品标识不规范,输入信息与信息库间有差异等。
    药品检测车作为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流动宣传车,药品快速检验的流动实验室,对药品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辅助作用。我们将严格按照“掌握信息、快速筛查、靶向取样、目标检验”的要求,充分发挥其效能,积极推进监检结合,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