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实验楼顺利通过省消防总队复查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09/07/10浏览次数:3480
     继2008年10月我所实验楼改造工程通过武昌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的消防验收后, 7月9日我所实验楼顺利通过了省消防总队的复查。
                
      省消防总队督导组崔处长、武昌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毛科长等一行三人在我所保卫科科长周杰、设备供应科副科长朱咏梅的陪同下,对实验楼消防设施进行了复查。督导组在仔细查看消防资料、实地检查和运行消防设施后,认为实验楼达到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复查合格。在复查过程中,督导组建议我所应对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完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