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省药检院发布时间:2013/05/26浏览次数:2494
鄂食药监检党〔2013〕22号
 
 
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13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所、中心、处室:
现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委员会
201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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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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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党委办公室      2013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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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鄂办文〔2013〕12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食药监文〔2013〕20号)精神,为扎实推进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五个湖北”建设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工作实际,以落实中央、全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为切入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纠正本部门和本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加强省院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工作是否满意为评价标准,切实推动省院各部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检验水平,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促进湖北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业务工作与行风评议紧密结合起来,依法检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二)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原则。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
  (三)坚持依靠群众、开门纳谏、公开评议的原则。把民主评议与落实中央、省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结合起来,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坚持边整边改、注重实效的原则。将民主评议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三抓一促”和“作风与能力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以民主评议为载体,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
  三、评议内容
(一)落实民生政策方面。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全省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是否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全面推进以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应急检验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技术支撑体系;是否着力开展“质量管理建设年”活动,提高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提升技术监督的权威性;是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判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着力构建保障民生、服务企业、服从监管、促进食品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格局。
(二)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国家总局及省局改进作风具体措施,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和“作风与能力建设年”活动统一部署,切实改进作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检验效能的问题;是否与市(州)药检所和企业建立密切联系,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着力解决反响强烈的问题;是否建设规范化的服务“窗口”,积极深入开展“窗口部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三)院务公开透明运行方面。是否推行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办事公开制度,明确院务公开的内容,院务公开方式和手段科学、合理、直观,便于服务对象知晓;是否推行公示制,进一步提高办事和决策的透明度;是否规范重要事项的办理和检验报告审批等程序;是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开通“生物制品批签发”进程查询系统,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
(四)规范部门检验行为方面。是否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进一步规范检品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检品周期管理办法》,提高检验效率,缩短检验周期;是否建立健全检验规程和仪器操作规程,保证检验检测工作高效优质的推进;是否存在利用单位资源接私活,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检验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问题;是否加大检验监督和责任追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等。
(五)反腐倡廉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落实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是否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大吃大喝现象;是否对已发生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认真解决服务对象举报投诉问题,对服务对象的投诉举报做到认真受理、及时办理,100%办结、100%回复,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对一时不能解决的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列出计划,明确责任,逐步解决;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省院及各部门政风行风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组织实施
  本次行评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面向社会、服务对象参与、上下联动”的方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评工作启动后,省院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
  1.深入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做到人人知晓,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落实各项具体工作责任。
  2.营造良好氛围。在省院网站建立政风行风评议专栏。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板报、院务公开栏、省院“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宣传行评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和目标,宣传省院职能、资质、检验工作举措和科研成果,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5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和征集有关部门、行评督查员、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对省院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电视台、广播电台举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通过报纸、网络专栏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作出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服务对象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建设具体承诺。
  3.认真自查自纠。围绕评议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收集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行风问题,要及时核实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凡属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认真调查取证,核实处理,边查边纠,边整边改。
  4.开展明察暗访。接受省行评督查员、省局特邀的社会监督员和新闻媒体对省院各部门履行职责、依法检验、服务质量、作风建设、反腐倡廉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各所、中心、处室征求意见情况于5月28日前报省院行评办。
  (三)整改阶段(6月-11月)
要下狠心、出实招、用硬办法抓整改,切切实实利用这次政风行风评议的契机,解决省院和各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疏理归类,把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作为行评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把整改问题的经验,用制度固定下来,力争问题整改一个,工作前进一步,解决眼前问题,收获长远效果。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无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赢得服务对象的理解与认同。要通过信息报送、召开专题座谈会、面对面沟通交流等方式,及时向省局行评办、省行评督查员、省局特邀监督员、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反馈、沟通、汇报问题整改情况,让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真切感受到省院行评工作的力度和效果。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0月)
1.社会问卷调查。由省院行评办组织实施,调查对象为全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研究等相关单位。调查方式为发放问卷调查表,对调查问卷集中进行统计分析。  
2.集中评议。采取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召开由服务相对人参加的“优化监督检验服务环境”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进行评议;适时自行组织测评,找准问题,切实整改,巩固提高。
  (五)总结阶段(11月)
  各所、中心、处室要对行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1月8日前报送省院行评办。省院行评办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送省局行评办。省院将对在行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省院成立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丹平
副组长:姜红、鲍国华、张立群、郑小燕、余庆斌、聂晶、曹全胜、定天明
成  员:胡军林、周杰、彭文兵、冯颂桥、胡远华、赵亚萍、何开勇、李丽霞、朱永全、沈全保、韩志霞、冯海涛、俞华、曾秋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曹全胜(兼)
成员:朱永全、胡军林、彭文兵、沈全保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力以赴做好评议工作,确保省院评议工作有序进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专班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负主责,集中主要精力具体抓,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行评工作。
  (二)把握重点,精心组织。要认真研究本次行评工作特点和重要环节,准确把握行评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目标和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切实把行评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把广泛征求意见、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成果,深化提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手段,全方位、多层次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药品检验法律法规、工作职能、工作业绩、先进典型和省院便民利民惠民的工作措施,宣传报道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典型事例,及时反馈查处媒体曝光问题的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和认识省院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决心和信心,感受到省院虚心听取意见、全力督促整改的力度和诚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本次行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部门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争取获得最佳的评议效果。要按照省局行评办的统一部署,周密组织,加强协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密切配合。要及时向行评督查员、特邀社会监督员、有关新闻单位、上级行评部门等汇报行评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以好的作风搞好行评工作,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代表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行评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因工作失误、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取消本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实行跟踪问责、进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