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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咸宁市所通过档案工作规范管理省AA级复查验收。近年来,咸宁市所档案管理工作在2010年档案管理工作达省AA级基础上,继续向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努力,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一是在组织领导上,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是在业务建设上,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和鄂档规[2012]1号文件精神,并根据档案业务规范的要求,续编了全宗介绍、机构沿革、大事记等编研资料,对各类档案开展了收集整理、装订,并输入计算机等各项工作。使档案工作在制度管理、基础设施、业务建设、信息服务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
(消息来源:咸宁市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