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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做好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宣传工作,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用药意识,引导生产者、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行业诚信自律,省药检院组织相关人员参与2023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安全用药科普宣传咸宁行活动。
此次活动以“优化消费环境 提振消费信心 安全用药 同心同行”为主题,由咸宁市人民政府主办,咸宁市市场局、消费者委员会,省药检院、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及省药监局咸宁分局承办,为大家提供现场消费维权服务,中药真伪鉴别咨询,药品法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安全用药宣传标语,设置消费维权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展板,设立中药真伪鉴别咨询台、药品法律法规宣讲台,工作人员向居民讲解药品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用药知识和中药材真伪辨别常识,并发放安全用药科普宣传手册。为丰富活动形式,现场还通过设立有奖知识问答环节,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活动,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用药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省药检院进一步推动了全国法宣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加深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强化了公众的用药安全意识。接下来,省药检院将从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和更高维度向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用实际行动推进药品法宣基地建设,以高质量服务守护公众用药安全。